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从校舍建设、安全防范、生活硬件、教学设施、教职工配备五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学校需实施封闭管理,校门口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防冲撞设施,并在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视频监控;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确保每位学生有独立的桌椅,且座椅应有靠背;教室需配置黑板或交互式电子白板等设备,接入带宽不低于100兆;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要保证通风良好,寄宿生每人一个床位,上铺须装有防护栏;寄宿制学校还需合理设置厕所和盥洗设备,以满足学生如厕和洗浴需求;学校应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急救箱及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按标准配备持证上岗的专职保安员;专任教师数量需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需求,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宿舍需配备管理员,女生宿舍则需专门配备女性管理员。
按照该文件要求,教育部门将对照这些底线要求逐一梳理各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及审批手续完备情况,结合学龄人口变化和地区办学条件标准,开展工作调度并持续跟踪效果,目标是在三年内使所有中小学校达到上述底线要求。同时,发展改革部门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财政部门会与教育部门合作,统筹利用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财力优先支持改善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也将优先支持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加固等相关审批和验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