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看守所依法批准两名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的服刑人员临时离所,回家陪伴子女参加高考。这两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社会危险性低且家庭监管完善,这一决定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6月6日,东海县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经过综合研判,依法准许拘役服刑人员曹某和高某临时离所,陪伴子女参加高考。两人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纪律,无违规记录。
高考前夕,曹某因担心女儿考试状态提交了离所申请。驻所检察官随即对全体拘役服刑人员进行了排查,发现高某的女儿也将参加高考。两人的子女成绩优异,模拟考试均稳超一本线,家庭对此期盼强烈。
为了确保此次临时离所的安全性,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成立了审核小组,核查确认二人改造态度端正,脱逃及再犯罪风险极低。家属签订了担保责任书,承诺全程监督。离所前,民警与检察官对二人进行了警示教育,明确纪律要求,并与当地派出所制定了应急预案。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结合服刑表现、社会危险性评估及家庭监管条件,看守所依法作出批准,要求两人按时返所。此举旨在减少高考对考生家庭的影响,体现司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