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租房新规施行不到1月 多房东被罚 未及时报送信息【两砚网】

浙江租房新规施行不到1月 多房东被罚 未及时报送信息

   2026-06-21 00:40:43 钱江晚报两砚网11
核心提示:富阳房东田某某在银湖科技园经营日租房业务,在租客退租离开后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相关信息。海盐房东范某也因类似原因被查处,这些案例都违反了《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

富阳房东田某某在银湖科技园经营日租房业务,在租客退租离开后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相关信息。海盐房东范某也因类似原因被查处,这些案例都违反了《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相比2010年的规定,管理范围更广、要求更细、处罚更严。新规实施不到一个月,已有多地房东因未按时报送承租人信息而受到处罚。根据规定,房东必须核对并登记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得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或拒绝登记身份信息的人。

房东需在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租客身份、房源地址、租期等信息;信息变化时,同样要在变化之日起3日内报送。短租房的管理更为严格,房东须在租客入住和离开时即时报送信息,并建立24小时管理制度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还有其他相应的管理要求。

若房东未按时报送信息,将面临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短租房未即时报送的情况,处罚标准相同。

为了避免违规,房东可以通过中介履行报送义务,或在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信息报送责任方。如果是自行出租,则需自行报送信息。报送过程非常便捷,房东只需登录浙里办,选择“房屋出租登记”,按提示填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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