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湾岛内役龄男性逃避兵役的情况频发。台“国防部”认为,由于对逃兵役者的惩处多为罚款而非实际判刑,导致社会普遍认为可以用金钱代替兵役义务。因此,继台“内政部”预告修法,让逃兵最少服刑一年后,台“国防部”也计划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将役龄男性意图逃兵役等条文增加最低法定刑期为“一年有期徒刑”,且无法以罚款替代。
目前,涉及逃兵役的法律有两部:台“国防部”主管的“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和台“内政部”主管的“替代役实施条例”。根据报道,现行的“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在法院判决时,经常仅判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多数情况下改为罚款执行。此次修正草案针对“逃避征兵处理”或“逃避预备军官、士官、常备兵或补充兵现役之征集”等罪增设最低法定刑期为“一年有期徒刑”的条文。对于通过出境等方式逃避兵役并在除役年龄后返台的人,草案也增列加重刑罚的条文。此外,针对煽惑、唆使、庇护、便利等帮助他人逃避兵役的行为,同样增列最低法定刑期为“一年有期徒刑”。
据称,台军逃兵役问题严重,从2019年至2024年,军事机关移送侦办军人逃兵案共48件。自2024年台军恢复一年期义务役以来,士兵入伍后借休假离营未归或翻墙逃逸事件时有发生。分析指出,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是台湾社会日益弥漫的“厌战”情绪。“为谁而战”、“因何而战”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台军。一些网民表示宁愿被关一年也不愿上战场,质疑新条文难以监管那些天天喊“抗中保台”却当逃兵的人。还有人认为,避免战争、让人民安居乐业才是台当局最基本的责任。




